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生育保险问题 |
信件内容: | 我是安徽人,在常州工作,在单位买了五险,今年回老家生宝宝,想问下这样的情况能申请到生育津贴吗?如果可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麻烦了,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6-14 |
回复时间: | 2017-06-1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本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 ①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② 出院记录(住院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③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④ 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异地生育(在本地生育材料基础上增加以下三项): ① 本人社会保障卡; ② 详细清晰的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原件); ③ 用人单位出具职工异地生育的证明(原件)。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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