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养老保险 |
信件标题: | 个人缴纳社保 |
信件内容: | 您好: 本人(武进的)于2017年2月提出离职(原公司为武进区的),暂未正式进入新单位。目前的社保暂由原公司缴纳(费用个人出的)。想请问一下,个人缴纳社保具体该如何操作? “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就业失业登记证、照片至户籍所属区的公共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及参保登记手续。(每月20日之前)”所需材料中,“个人档案”一项必须要提供吗?我咨询原公司,回复称并没有我的个人档案,该如何办理? |
留言时间: | 2017-06-15 |
回复时间: | 2017-06-15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个人档案”包括您的《就业创业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您手上有哪些材料,建议至武进区就业管理中心托管,联系电话:86529785.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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