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劳动报酬
信件标题: 老板想少发工资
信件内容: 我之前的工作是美容师,老板跟我们说开始当学徒,学好了就签订合同成为正式的员工,上面有这样一个规定,就是在不做之前一个月提前打招呼,我家里的母亲住院,我只能赶回老家伺候自己的母亲,等到发工资的日子,我想要她正式的发工资,老板就跟我说,我没有提前申请就不做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是否能按照正式签订的合同拿工资!老板一口咬定没有提前申请是不能按照正式的底薪来结算的!
留言时间: 2017-06-15
回复时间: 2017-06-1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和单位发生争议,建议联系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区仲裁委员会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