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宝宝医保的办理问题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家宝宝已经11个月了,我想咨询一下给宝宝办理医保的问题:1.在哪里办理(钟楼区),需要哪些材料;2.办理这个医保能报销多少额度,或者说报销比例是多少,是否区分门诊和住院报销,缴纳保险费需要多少钱?3.我们夫妻有一方在机关工作,根据《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实行新的住院医疗保险办法》也可以作一部分报销,不知道这个报销会不会跟宝宝的医保相冲突?或者哪个更划算?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6-15 |
回复时间: | 2017-06-16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的不需要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如您需要办理,携带孩子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保费个人承担180元/年。 居民医保门诊待遇:自2013年起,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个人自付累计满200(含)元后,200元以上至1500(含) 元之间的费用,在寸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5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40%。(“高校大学生”和“非成年居民”无需办理转诊。) 。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持《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省保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予以支付。 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次;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95%。 三级医疗机构(新增四院新北院区)起付标准为400元/次;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5%;起付标准以下费用由个人承担。 综上所述,原则上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的是不需要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的。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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