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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关于生育津贴如何领取的一些疑问
信件内容: 你好,我爱人于16年9月开始正常缴纳常州社保,17年5月份在省内外市生育,在出院时以享受了徐州市新农合,请问还能否享受常州的生育保险?她的单位让我们缴纳5个月的社保和公积金。请问缴纳社保未满一年的可否领取生育津贴和营养补助?需要什么材料?
留言时间: 2017-06-15
回复时间: 2017-06-1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享受新农合报销的,不能重复享受单位生育保险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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