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养老保险
信件标题: 停缴三个月
信件内容: 2016年9月30日从武进一家单位辞职,12月入职上海一家单位,上海的单位从2017年1月份开始缴纳五险一金,社保相当于停缴了三个月,现在由于对象在武进区,所以想找回常州的单位,请问之前停缴的还能补缴吗?不缴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吗?我上网百度了一下,说会有严重后果,医疗保险会从头开始计算,是真的吗?
留言时间: 2017-06-16
回复时间: 2017-06-1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不需要补缴,医疗保险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以后在退休前可以选择把上海征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至户籍所属地。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