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养老保险 |
信件标题: | 如何将异地社保转到本地 |
信件内容: | 本人11年底从南京会到常州工作,由于个人原因,在南京的社保一直没有转移过来,现在要转移的话需要如何办理? |
留言时间: | 2017-06-16 |
回复时间: | 2017-06-16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外地社保转入常州: 申办条件:转移人在常州市市本级已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特殊情形: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申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的,需具有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户籍,不具有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户籍但已在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缴费年限满10年且不是临时账户的,须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办理转移。 注: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外地户籍人员在2010年1月1日之后首次在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参保的人员,建立的是临时账户。 申请材料: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入:《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需携带户口簿。 办理流程:转移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转移窗口申请转入;符合转入条件的,转移窗口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生成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送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转移窗口,并转出相应基金;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转移窗口接收信息表并确认转移基金到帐后,审核无误,记入转移人账户。 综上所述,常州市作为接收地,流程如上,具体建议您再联系下转出地(南京)的相关政策要求和流程。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