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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信件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夫妻双方都在常州上班,交的是常州的生育险,生完之后,夫妻双方都可以报销还是只能一方报销?
留言时间: 2017-06-26
回复时间: 2017-06-2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男女双方选择一方报销,不能重复享受;原则上女方能报尽量女方报销;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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