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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社会保险征缴
信件标题: 社保断交的影响
信件内容: 你好!    我老婆在现单位月初提出离职,公司离职周期一个月,到月底6月30日离职,公司在本月6月26号给她交了7月份社保,今天通知她说7月份社保需要她个人承担费用,是否合理?    另外,我老婆暂时不找工作,预计社保断交2个月,请问社保断交2个月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够解惑,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6-27
回复时间: 2017-06-2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照本条规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劳动者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参保人员停保期间不享受社保待遇。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职工医保超过3个月中断补缴以及中断不补缴的,医保等待期为6个月。医保等待期是指参保人员已参保缴费但不享受医保统筹待遇的期间。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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