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失业保险 |
信件标题: | 关于失业金领取 |
信件内容: | 本人2015年7月-2016年7月由于公司倒闭失去工作.此期间的失业金未领取,2017.2月-2017年6月因为公司搬迁问题再次失业。这两次的失业金可以领取吗?领取需要带什么资料区社保局领取。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6-27 |
回复时间: | 2017-06-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你是否能领取失业金,需由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进行审核。市区参保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手续需带资料: 1、《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3份: 2、户口簿(可复印件包括首页) 3、身份证(可复印件)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5、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6、就业证(二次以上就业者) 7、如果是单位调动,需带调动前单位资料;2次就业者,需带前次单位的退工档案,已便审核发放失业救济金。 8、《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或《参加养老保险花名册(表二)》(或《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复印件2选1。 办理地点:常州市社会保障中心化龙巷2号。 武进区参保人员:武进户口的失业人员凭社保减少表及解除合同证明书到武进区就业服务大厅(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或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办理就业创业证;常州户口及外地户口不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然后至武进区社保中心经办大厅或经开区社保中心或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单位盖章确认,出示以下证明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⑵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⑶就业创业证; ⑷如为武进户口(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 ⑸ 如果是合同到期,还需提供劳动合同; ⑹如果是原区属企业的失业人员,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工龄核批表); ⑺如在常州缴纳过失业保险,但在此期间未享受过失业保险待遇的,还需提供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出具的证明; ⑻如为一次性领取的,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核确定后武进户口及外地户口人员凭《武进区领取失业保险金开户通知单》和身份证由本人到70号窗口开卡,失业金于办理之日次月起享受,每月10日发至银行卡上。常州市区户口凭《武进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武进区失业职工转移介绍信》及档案到常州市社保中心办理领取失业金的相关手续(常州市化龙巷2号常州市就管中心失业保险科)。 武进区社保中心:武南路518号。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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