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社会保险征缴 |
信件标题: | 私人企业员工离职社保减员、停保手续怎么办理? |
信件内容: | 私人企业员工离职后,单位进行社保减员、停保手续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是否需要离职员工签字办理? |
留言时间: | 2017-06-29 |
回复时间: | 2017-06-3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减员停保的申请材料有: (1)《常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 (2)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如无公章,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区属单位减员停保前须先到所属街道办理职工退工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在申报工作日内(每月6日至25日,遇节假日顺延),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至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市/新北/天宁/钟楼)业务窗口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和减员停保手续。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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