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劳动报酬
信件标题: 最低工资支付的条件
信件内容: 企业的福利有一项是有三个月的假期,其中每个月只需上班5天,试问这种情况企业是只需支付劳动者5天的上班工资即可?还是要支付一个月的最低基本工资?不支付最低基本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
留言时间: 2017-06-29
回复时间: 2017-07-0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单位放假即是单位行为,劳动者月工资按照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的工资待遇支付,最低不得低于常州市本级(含武进)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月。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如您对单位的种种作为有异议的,建议您向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区申请劳动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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