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问题
信件内容: 请问:请问领取失业金期间,因病住院,住院费用能报销吗?
留言时间: 2017-07-04
回复时间: 2017-07-05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常州市市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常人社规〔2011〕5号)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正常应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