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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失业保险
信件标题: 失业金申领
信件内容: 领取失业金要些什么材料。我的保险是在武进区的时候交的现在是新北区,要到湖塘的人力资源去办还是到化龙巷2号去办。
留言时间: 2017-07-08
回复时间: 2017-07-1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您符合上述要求,可以审核失业金,您自哪个单位离职,在离职单位所属区社保中心办理。武进区社保中心:武南路518号。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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