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应届生未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
信件内容: | 您好!2017届的高校毕业生,暂未找到中意的工作,考虑二次考研,所以想咨询下这期间的医疗保险怎么办理?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7-10 |
回复时间: | 2017-07-1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原先学校办理的是居民医疗保险,如目前暂不参加工作,又想继续征缴医保的情况,如是常州市本级户籍的,建议带身份证、《省保卡》或《居民医疗保险证》至户籍所属地街道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的续保手续。每年为9月1日-11月20日期间,征缴下一年的保费。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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