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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生育津贴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怀孕期间换单位,中途社保无间断,可以报销生育津贴吗?是生完当月就可以报销,还是新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后才能报销?
留言时间: 2017-07-10
回复时间: 2017-07-1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目前是有单位缴纳社保的,前后单位中间不中断的情况下,在后面单位生育,符合生产时缴费生育保险满10个月,并且生产当月在正常参加生育保险金的状态下,并在常州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直接凭《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在生产的医院实时刷卡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等生育保险由单位携带材料至社保中心报销:产前检查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 符合上述条件方可办理生育报销,由单位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由单位下载《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 在本地生育: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出院记录;生育服务联系单。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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