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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失业保险
信件标题: 单位生育保险增加,失业保险减少
信件内容: 因为生育保险费率4月1日增加,6月托收时补收了4、5月差额。 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是1月开始的吗?5月托收金额变少了,如果是1月开始的,那么要退1-4月的差额。
留言时间: 2017-07-10
回复时间: 2017-07-1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0.5%。(常州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03号);暂时社保还为退费操作出台,建议您耐心等待,谢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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