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其他 |
信件标题: | 侵占小区公共面积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是常发豪郡52栋已单元1705的住户,隔壁1706的住户,将公共面积的地方属于物业的灯拆掉安装自己的灯,将原本公共面积原本和外墙一样的颜色刷成白色,并且将原来的防护墙砸掉,在不受力的空调外机的地方砌外墙,做柜子物业已经发通知让他整改,主要他们家顽固不化,不但不停止整顿现在还计划在公共区域建门,将那片区域划分为他们家的,所以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事情属于哪个部门管理?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7-12 |
回复时间: | 2017-07-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与小区物业反映,不属于人社局管理范围,谢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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