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养老保险 |
信件标题: | 以个体工商户或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后待遇是否一样? |
信件内容: | 我有一亲戚,公司帮她缴纳的养老保险是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缴的,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公司,请问: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后的待遇是否与公司名义缴的待遇一样? |
留言时间: | 2017-07-13 |
回复时间: | 2017-07-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女职工退休年龄: 女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单位女工人以及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女参保人员中原为固定工工人身份的50周岁,其他女性55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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