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怀孕2个月做了计划生育手术可以报销吗 |
信件内容: | 怀孕2个月做了计划生育手术可以瓶发票报销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材料 |
留言时间: | 2017-07-14 |
回复时间: | 2017-07-1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参保女职工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中,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手术和住院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手术或者出院之后产生的上述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那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本人凭《结婚证》、医保卡(省保卡)在医院实时结算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后,由单位携带如下材料至社保中心报销计划生育手术津贴。 计划生育相关费用: (1)在本地实施手术:医疗费用发票、门诊病历 (2)在外地实施手术:医疗费用发票、门诊病历、出院记录(住院提供)、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本人社保卡、用人单位出具职工异地计划生育的证明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