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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劳动仲裁
信件标题: 劳动的纠纷问题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一个在校生,因实习来到现在的公司,然后实习了六个月,之前答应说是实习完,回来一拿毕业证书就可以签订正式协议。中间签了一个实习的协议。因公司的要求,三包过后现在的公司处于淡季。在前两天的时候公司人事部安排我前去,告诉我即刻就签员工离职交接清单。所以我就想问问到底公司现在这个情况我可以要赔偿么?
留言时间: 2017-07-14
回复时间: 2017-07-1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目前还未领取《毕业证书》,还不属于就业年龄范围内的人员,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如这期间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建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可拨打12348.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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