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劳动监察 |
信件标题: | 如何举报用人单位 |
信件内容: | 录用时说没有试用期直接是正式员工,每月底薪1500元考核1000元,提成是所带服务社月总产值的千分之1.5。离职后提成不发给我工资低于常州最低工资,未与我签劳动合同,未给过加班费,上班时间超过8个小时,离职时已办理离职并交接工作。该公司总公司在长沙公司,在常州天宁区注册的分公司,请问到哪里举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社会保障局网上可否直接举报不用去社保局?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7-16 |
回复时间: | 2017-07-1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可向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天宁区)监察投诉,天宁区劳动监察大队:86658709。您也可拨打12333电话听语音提示转接“5”号键投诉。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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