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养老保险 |
信件标题: | 关于社保断缴 |
信件内容: | 本人之前在常州缴纳社保两年,后因工作变动,换到南京工作,常州社保断缴,中途断缴四个月才开始在南京缴纳社保,现在又重新回到常州工作,中途又断缴三个月,办理了社保关系转移到常州,请问如何让这两次断缴补接上不影响我的社保,只要补缴这两次断缴得费用就可以吗? |
留言时间: | 2017-07-17 |
回复时间: | 2017-07-19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都是累计计算,不影响缴费年限。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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