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流产生育金报销 |
信件内容: | 您好: 我计划于今年生二胎,但是3个月后查出胚胎不好,在华山医院做了稽留流产;华山医院系统里只有妇科普通住院,没有计划生育科,系统里显示的是普通住院,请问可以报销生育金吗? 我已经连续在同一单位交满10个月保险,手术医疗费当时就抵扣掉了,现在这种情况可以报生育金吗? 望解答,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7-18 |
回复时间: | 2017-07-2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单位是在常州市本级参加生育保险(手术当月也在正常参保的状态),女职工在医院做的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流产、引产手术(这里指没有结婚证或者没有准生证等情况)可直接凭结婚证和医保卡(省保卡)直接在医院结算医疗费用。再由单位携带《常州市市本级职工计划生育人员花名册》,员工准备计划生育相关材料如下: 在本地实施手术:原始发票、病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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