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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养老保险
信件标题: 社保补缴
信件内容: 自由自业者自己缴纳社保已有4年至多,现有政策或规定能否一次性缴满至15年?若可以这里面是否包含医疗保险?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7-19
回复时间: 2017-07-2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常政发[2008]116号):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人员不得通过补缴的形式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不能办理个人一次性补缴手续,需单位应缴未缴的情况才可单位办理补缴;医疗保险办理退休时如年限不足可办理一次性补缴。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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