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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生育保险
信件内容: 武进16年12月交的社保,现在17年8月的预产期,产假期间公司不停保。现在回老家生。 1、可以等缴满10个月再报销吗 2、回老家不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生育,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生育的话,到时候还能去常州报销吗 3、上面两个条件满足的话,报销要准备什么材料 麻烦详细回复下,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7-19
回复时间: 2017-07-2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目前是有单位缴纳社保的,生产时如您未缴费生育保险满10个月,只要您生产当月在正常参加生育保险金的状态下,并在常州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直接凭《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在生产的医院实时刷卡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等生育保险在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后,再由单位携带材料至社保中心报销:产前检查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 原则上需回女方原籍所属地,目前回男方原籍也可享受报销,由女方单位下载《常州市武进区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 如您女方报销提供材料如下: 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院小结、原始发票、费用清单、生育二胎者必须执有二胎准生证(原件、复印件),到经办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如女方不符合报销条件,男方单位报销材料如下: 参保男职工生育费用报销(女方须未参保、无工作状态):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联系单、出生证、出院小结、原始发票、费用清单、生育二胎者必须执有二胎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女方《就业失业登记证》、社区(村委)确认无工作无收入来源证明。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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