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灵活就业人员报生育金 |
信件内容: | 我从去年2016年7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至今为止中间没有间断过,现在状况是已怀孕,将在2017年8月生产。看到材料说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享受生育报销。 其中住院分娩医疗费、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医疗费和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并发疾病医疗费由参保人员直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实时结算。那是不是就是说,我准备在常州妇幼保健院生,在那边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直接用医保卡在妇幼出院结账时直接结算了?不需要事后带了材料再去社保中心报销了?如果是这样,妇幼住院结算那知道我是灵活就业人员他们直接结算的吗? |
留言时间: | 2017-07-19 |
回复时间: | 2017-07-2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目前没有工作单位,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如您从单位离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间不间断的情况,符合下述条件也可享受生育报销。 根据《关于解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63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解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的通知》(常人社发〔2013〕323号)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生育的医疗费用前12个月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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