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养老保险 |
信件标题: | 公司及个人缴费金额 |
信件内容: | 您好,请问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目前最低基数是多少?在此基数下,每月公司和个人缴费金额是多少?只要缴费金额,不要缴费比例。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7-19 |
回复时间: | 2017-07-20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已于7月20日电话回访,无人接听。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40元;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8171元,下限不得低于2940元。 综上所述,您单位每个员工基数不一,另,每个单位工伤比例是不一的,您需要先确定单位的工伤比例,再根据每个员工目前的缴费基数,乘以比例来计算。 工伤比例可以登陆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用单位编号作为用户名,密码为单位社会保险信用代码。登陆后-选择单位网上查询可以查询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以下提供目前常州市五险征缴比例: 常州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27%,其中单位19%,个人8%(从2016年9月1日起;武进区从8月份起变更);《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 基本医疗保险10%+5元/人/月,其中单位8%,个人2%+5元/人/月;根据常政发[2000]68号第八条。 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0.5%。(常州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03号)。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2014年10月1日起,缴费比例调整为0.5%;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第九条(2014年10月份起)。自2017年4月1日起常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0.8%。此比例自6月份起开始执行,同时补扣4-5月的生育保险费用。 自2015年10月份开始,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实施行业差别费率,基准费率按风险大小划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0.8%、1.4%、1.5%、1.6%、2.0%、2.1%、2.2%。执行费率根据各单位的工伤发生情况进行调整。《关于调整常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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