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关于尿毒症治疗医保报销比例
信件内容: 你好,我妈妈已退休,查出尿毒症,如果做透析治疗的话,医保能报销多少比例?怎么报销?
留言时间: 2017-07-21
回复时间: 2017-07-2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尿毒症属于门诊大病,对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在选定的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门诊大病目录范围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承担800元/年的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支付办法享受待遇。其中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治疗费无最高限额.支付比例:在职员工90%;退休人员9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96%.直接持本人医保卡在医院结算即可。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