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劳动关系与相关法规 |
信件标题: | 工作两年多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卫生条件差 |
信件内容: | 在公司上班两年多了,公司未与我签过劳动合同,还有公司的厕所卫生条件非常差,公司女员工上厕所非常不方便,厕所在偏僻角落,没有灯也没有冲水,大晴天里面都很暗,夏天蚊虫非常多,,下雨天屋顶漏水跟危房差不多,跟老板反映了,老板置之不理,请问是否有相关部门可以监管? |
留言时间: | 2017-07-22 |
回复时间: | 2017-07-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不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您在单位工作已满两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以提出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但已超过双倍工资支付的时效。如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依法向单位所属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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