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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在上海就医费用报销
信件内容: 你好,我在常州居住和工作,在常州有正常医保。7月13日我在上海中山医院做了甲状腺手术,费用为自付。现在我已返回常州,我想问一下相关费用是否可以在常州通过医保途径报销?具体是哪些手续?
留言时间: 2017-07-24
回复时间: 2017-07-2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在常州市办理了市外转院手续的:具有市外转院权限的三级医疗机构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再到市社保中心8号窗口备案。参保人员至办理市外转院转诊手续的医院医保办进行报销,携带材料以医院规定为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如未办理市外转院、异地就医等手续的,也不是急诊的情况,未办手续直接在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住院和门诊大病),可携带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发票原件、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本人银行卡至市社保中心申请补助,医保基金按照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50%给予补助。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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