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工伤保险 |
信件标题: | 工伤认定,九级伤残赔偿标砖 |
信件内容: | 2016年因公受伤,已认定为工伤2017年鉴定为九级伤残。请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是否有相关政策文档可查询!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7-25 |
回复时间: | 2017-07-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九级5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九级2.5万元。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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