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转院报销 |
信件内容: | 我是武进南夏墅人有武进医保,现在在常州第一人民医院看病,现在转到江苏省人民医院看病,请问医保如何报销! |
留言时间: | 2017-07-26 |
回复时间: | 2017-07-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院就医的,需由常州市三级医院及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医院、经治科主任提出转院申请,分管院长同意后,凭就诊病历、《武进区职工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到经办大厅全能经办窗口审核确认后方可转院。患传染病、精神病的参保人员分别到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2医院或常州市德安医院、武进第三人民医院办理转院手续。 综上所述,您需要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具市外转院证明才可转至江苏省人民医院就医,分管院长同意后,凭就诊病历、《武进区职工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到经办大厅全能经办窗口审核确认后方可转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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