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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教师住院报销比例
信件内容: 你好,本人与7月24日住院,目前费用已达到9500左右,总费用应该在一万多元,请问自己要出多少钱,想问问我的医保账户目前的余额为多少
留言时间: 2017-07-26
回复时间: 2017-07-2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医保住院待遇: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根据不同等级医院分别为:第一次: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一级医院500元;第二次: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00元;第三次:三级医院24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60元。退休(退职)人员起付标准为上述标准的80%。 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至15万元以内的,统筹基金对未退休(退职)人员支付90%、退休(退职)人员支付9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支付96%。超过15万元的,医疗救助基金对未退休(退职)人员、退休(退职)人员支付9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支付98%。  如有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门诊起付线: 参保人员至医保定点机构(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单位内设机构、医疗定点药店)持卡结算,符合医保规定范围内费用累计起付标准;当起付标准满1200元后,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单位内设机构门诊持卡结算直接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门诊待遇。在职享受1600元,退休的2200元(副处以上3000),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在职70%,退休80%,副处级以上退休85%。 具体您保险多少,建议您直接刷医保卡结算即可,结算后可通过登录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点击“网办直通车”--“用户登录”--点击“个人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查询医保消费明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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