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关于医疗保险相关问题 |
信件内容: | 家中女儿蒋思漩参与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保证号86760515,问题1想要咨询每年个人需要承担多少费用?问题2,近日医院就诊告知蒋思漩医保统筹账户余额已使用完,儿童居民医保每年统筹账户实际到账应为多少钱。问题3,儿童就医为提高报销比例是否必须先至社区将个人信息转至指定医院? |
留言时间: | 2017-07-27 |
回复时间: | 2017-07-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市本级户籍的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180元/人;居民医疗保险是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未成人居民不需要首转诊,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 自2013年起,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个人自付累计满200(含)元后,200元以上至1500(含) 元之间的费用,在寸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5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40%。(“高校大学生”和“非成年居民”无需办理转诊。)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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