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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生育补贴事宜
信件内容: 我是2016年10月交的生育险,2017年7月生的小孩。请问我可以拿到生育补贴吗?工作地址是在武进区湖塘镇
留言时间: 2017-07-31
回复时间: 2017-08-02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生产时如您未缴费生育保险满10个月,只要您生产当月在正常参加生育保险金的状态下,并在常州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直接凭《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在生产的医院实时刷卡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等生育保险在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后,再由单位携带材料至社保中心报销:产前检查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 如您单位参保在武进区,建议至武进区社保中心办理报销,由单位下载《常州市武进区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上。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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