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生育保险 |
信件标题: | 生育保险 |
信件内容: | 武进医保,2016年11月生的宝宝,请问生育津贴怎么算的?产假休了143天!现在生宝宝是还有产前检查费和一次性营养费领取吗?是自己去社保中心领?还是单位领了代领?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7-31 |
回复时间: | 2017-08-02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从2016年1月1日后符合计生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由单位下载《常州市武进区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出院小结、原始发票、费用清单,由单位至经办大厅支付三科(57-58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具体为:产前检查费限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人;职工生育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以及生育津贴。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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