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社会保险征缴
信件标题: 咨询离职社保续保相关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个人已经向原来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一个月以上,但原单位不同意离职,不开具离职证明和转交档案,且始终在交社保没用停,导致新录用单位无法缴纳社保,想咨询现在能否凭判定确认离职的仲裁决议书或者法院判决去人社窗口停掉原有社保关系改由新单位缴纳?如果可以,还需要携带哪些材料,望请答复,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8-01
回复时间: 2017-08-0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合同未到期,劳动者需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您目前的情况,首先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如发生争议,建议联系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区仲裁委员会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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