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异地就医 |
信件内容: | 我母亲是武进社保,现在常年居住在南京,需要办什么手续,在哪里办手续?可以使得我母亲在南京看病(门诊和住院)可以报销,以及怎么报销?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8-02 |
回复时间: | 2017-08-0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长住异地的参保人员和经单位同意在异地定居(一年以上)的退休参保人员,可向经办大厅支付三科(59-60号窗口)提出异地就医申请。 怎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申请人须到经办大厅支付三科(59-60号窗口)领取并填写《武进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居住外地就医申报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医保IC卡、居住地派出所证明或暂住证等居住外地证明材料,一张一寸照片。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在职人员另需提供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退休人员还需提供养老金发放卡。 (1)异地就医批准后,医保IC卡在本区定点单位的使用功能自动封锁; (2)异地就医原则上一年之内不作变更,且一年后方可变更取消; (3)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当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三家医院作为本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院; (4)住院一周内,需电话通知社保中心支付三科登记备案,电话0519-86529752。 (5)发生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三个月内凭身份证、原始发票、异地就医证、医保病历卡、IC卡、费用清单(加盖医院业务章)、出院小结等到经办大厅支付三科(59-60号窗口)按区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6)转往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时,需提供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最高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转诊手续一次性有效)或急诊证明。 (7)非本人报销医疗费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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