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其他
信件标题: 毕业后,社保卡如何继续使用
信件内容: 我2017年6月份毕业,想问学校办理的社保卡在医院如何继续使用医保功能呢?
留言时间: 2017-08-05
回复时间: 2017-08-0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在学校办理的是居民医疗保险,毕业以后如果是常州市本市户籍,可以个人接续征缴居民医疗保险;如找到单位后,由单位正常参加企业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省保卡》至常州市社保中心激活医保功能即可。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