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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生育险无法进行报销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好,我于2017年诞下一子,由于我没有生育险,就想从我老公的生育险进行报销,但是因为我在溧阳办有新农合,所以无法从我老公的生育险进行报销。而溧阳新农合又无法报销生育这块费用,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留言时间: 2017-08-08
回复时间: 2017-08-1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目前没有工作单位,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如您从单位离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间不间断的情况,符合下述条件也可享受生育报销。 根据《关于解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63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解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的通知》(常人社发〔2013〕323号)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生育的医疗费用前12个月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综上所述,如您生育前已符合12个月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状态下,也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如不符合,则非常抱歉,不能享受生育报销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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