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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生育保险
信件标题: 有关生育保险的问题?
信件内容: 请问老婆生孩子,我可以领取生育保险吗?如果不能领,那么我交的生育保险是做什么用的?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8-12
回复时间: 2017-08-11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男方单位为其连续缴费足10个月的生育保险,男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常州市男职工报销生育津贴带:《出生医学证明》、《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常州市社保中心(局前街176号一楼5-10号窗口)办理。 武进区男职工报销生育津贴带:《结婚证》、《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联系单》、出院记录。(至武南路518号武进社保中心办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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