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医疗保险 |
信件标题: | 农保异地就医后回来怎么报销? |
信件内容: | 我奶奶今年83岁,武进农村医保参保人员,前几天去宜兴大女儿家,突发脑梗,在官林医院治疗三天后,病情进一步恶化,突然抽搐,失语等症状,晚上转入宜兴人民医院治疗,急诊诊断后转入神经内科治疗。可能还需要去心血管内科安装起搏器。我想问,病好后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在武进农保报销?如果可以,需要带什么材料?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8-14 |
回复时间: | 2017-08-1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未办手续在异地患急病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凭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发票原件、清单、《武进区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本人银联借记卡至市社保中心医疗费用报销窗口审核,符合急诊规定的按我市市本级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具体建议您带材料至武进区社保中心审核是否符合急诊条件(武南路518号)。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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