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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医疗保险
信件标题: 常州医保异地报销
信件内容: 常州医保到泰州(省内)不能使用,这期间就医产生的费用(孕检)到常州来可以报销吗
留言时间: 2017-08-14
回复时间: 2017-08-14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您在省内外市进行产前检查的费用,如您符合生育报销条件的情况下,建议个人先行现金垫付,后由单位至社保中心报销,产前检查费限额补偿,标准为1000元/人。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生育保险10个月,且生育当月在单位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状态,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享受生育报销,由单位下载《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 在本地生育: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出院记录;生育服务联系单。 在外地生育:出院记录;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 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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