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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信件标题: 公积金及职工住房补贴基数的困惑
信件内容: 领导好,我是常州市医疗急救中心的职工,听说此次公积金及职工住房补贴要调整了,而调整的基数是以2017年1月的工资作为调整基数,我单位有四人感到困惑,原因是我们四人是去年获得职称资格并得到单位聘用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应该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但由于我们卫生系统有一规定(听说),需要全系统统一核对办理,然后再补发相应月份的工资,如果不出现此次调整,我们也不关心此事,但现在问题出来了,我们是2月份申报,3月份获批并得到补发,补发月份是从1月份开始,所以我们认为此次的调整基数应该加上我们补发的工资(因为责任不在我们),盼领导能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一个明确的指导意见,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8-22
回复时间: 2017-08-2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公积金建议直接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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