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
信件标题: | 公积金及职工住房补贴基数的困惑 |
信件内容: | 领导好,我是常州市医疗急救中心的职工,听说此次公积金及职工住房补贴要调整了,而调整的基数是以2017年1月的工资作为调整基数,我单位有四人感到困惑,原因是我们四人是去年获得职称资格并得到单位聘用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应该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但由于我们卫生系统有一规定(听说),需要全系统统一核对办理,然后再补发相应月份的工资,如果不出现此次调整,我们也不关心此事,但现在问题出来了,我们是2月份申报,3月份获批并得到补发,补发月份是从1月份开始,所以我们认为此次的调整基数应该加上我们补发的工资(因为责任不在我们),盼领导能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一个明确的指导意见,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8-22 |
回复时间: | 2017-08-23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公积金建议直接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