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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养老保险
信件标题: 关于社保转移和断缴事情
信件内容: 您好, 我咨询一个事情,之前我在常州工作4年,社保也是一直缴纳的,因个人原因,我已离开常州,现在在南京工作,目前社保在南京缴纳(例:17年3月份在常州缴纳,4月份在南京缴纳)常州社保目前我还未转移到南京,请问这算是断缴么?后期是否直接把常州缴纳的转移到南京即可?是否对后期社保缴纳年限有影响?
留言时间: 2017-08-22
回复时间: 2017-08-2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缴费年限都是累计计算,中间中断并不影响累计年限。您可以暂时不转移保险关系,如需转移,手续如下: 常州社保转出外地: 申办条件:转移人在常州市市本级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暂停参保,且无欠费。 申请材料: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转移人养老保险手册(92-95年有参保缴费记录的人员)、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出: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转移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转移窗口申请转出;转移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凭证》各1份;转移人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凭证》交到新参保 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发送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转移窗口;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转移 窗口收到上述联系函后,生成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转出相应基金。 地址:常州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化龙巷2号)二楼社保大厅3-7号窗口。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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