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社会保险征缴 |
信件标题: | 社保缴费是否违法 |
信件内容: | 我单位一直以为常州最低工资标准缴社保和公积金,不按实际工资收入缴费.还让我们签了协议.请问这样缴费是否违法?是否损害员工利益?如何维权? |
留言时间: | 2017-08-23 |
回复时间: | 2017-08-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实际工资作为每月缴费基数,如没有按实申报基数的,建议向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区社保中心稽核科反映情况。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