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社会保险征缴
信件标题: 员工社保补交
信件内容: 8月份的社保已经缴纳,现在想为员工补交7月份社保,但是CA证书上面已经做不了了,我想问问如果去柜台直接办理的话,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留言时间: 2017-08-24
回复时间: 2017-08-25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单位、个人都已参保的前提下,在每个月6号-25号之间,带齐以下材料到您单位所属区社保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证明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依据的原始材料(即装订成册的原始财务凭证)原件 4、补缴期间的工资单<应付工资的明细帐(原件)> 5、单位公章 6.到单位所属区社保填写《补缴申请表》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层

电话:0519-1233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