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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养老保险
信件标题: 申请仲裁,单位不给工资清单和考勤表
信件内容: 申请仲裁,但是资料不够,跟单位要了几次工资清单和考勤表了,就是不给,是不是要通过钟楼区劳动稽查部门要取?钟楼区劳动稽查部门地址在哪?要带什么手续吗?谢谢!
留言时间: 2017-08-24
回复时间: 2017-08-28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依法、公平诚信、综合举证能力确定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承担举证责任而举证不能的,承担不利后果。 提供证据责任,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承担不利后果。 特殊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举证倒置。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举证期限,举证期限不超过十天,其他问题参照民诉法。 如您在仲裁过程中遇阻,建议与仲裁委员会联系。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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