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劳动关系与相关法规 |
信件标题: | 生病不能上班单位能开除我吗 |
信件内容: | 和单位有正式劳动合同,距合同到期还有三年,最近得了克罗恩病,上吐下泻前后住了三次院,因为病情比较严重要长时间鼻饲治疗,估计以后一年内上不了班,要在家24小时鼻饲治疗,还要经常去医院复查,请问我这种情况单位能开除我吗? |
留言时间: | 2017-08-25 |
回复时间: | 2017-08-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单位同意您休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综上所述,根据您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医疗期时间,在医疗期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如您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可以开除。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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